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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安康市本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459 发布日期 2022-02-17 10:03
来源 安康市财政局
内容概述 2021年,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中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采购程序趋于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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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核单位名称:安康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2021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询问、质疑答复情况;政府采购基础工作、采购业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廉洁自律、内控管理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1年,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中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采购程序趋于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工作。2021年度受理采购项目56个,完成采购项目44个,预算6133.7万元,实际中标(成交)金额5588.6万元。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采购文件的编制还需对应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完善更新,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够严谨,存在项目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的问题。部分采购项目归档整理资料不规范,未向采购单位移交采购项目资料。 2、未按科室职责分工落实内控制度,存在由一个科室负责完成项目全流程的情况。 3、部分项目未严格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个别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开评标。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考核得92分,考核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强化采购文件的规范编制以及评标现场的规范履职;全面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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