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393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08
来源 安康市公安局
内容概述 2021年12月10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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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0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1年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国办发〔2021〕13号)。2021年7月26 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21〕19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安康市政府研究起草了《实施细则》,并征求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1年12月10日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推进拐卖犯罪侦查手段现代化升级,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家庭与社区融入,大力开展反拐安全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反拐安全意识,确保及时侦破拐卖犯罪案件,保障被拐卖受害人合法权益和隐私,有效预防拐卖犯罪发生。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除引言外。主体分六个章节,三十六条内容。
      第一章为组织保障。明确了我市反拐工作联席会议的33个成员单位、总召集人、召集人以及联席会议办公室。细化多种保障措施,确保反拐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为宣传教育。要求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加大反拐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反拐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拐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反拐工作舆论氛围。
      第三章为预防犯罪。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以镇、村(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
      第四章为打击解救。要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民政等部门及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坚持以“党委重视、领导主抓、部门负责”的工作思路,持续完善“公安机关牵头、有关单位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打拐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上”和“线下”一体的打拐工作网络,及时解救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
      第五章为救助安置。要求民政部门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救助被拐卖受害人的协作配合,规范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程序,完善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和康复工作机制。

      第六章为附则。


      四、出台意义

      《实施细则》全面对标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对反拐打拐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明确了各反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对拐卖人口犯罪的综合治理,推动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反拐长效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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