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232 发布日期 2022-01-28 10:13
来源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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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安康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安康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j.ank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大楼5楼;邮编:725000;电话:0915-32120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安康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69条,发布预警信息45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3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45条,总阅读量434755人次。同时,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形式,加强与中国应急管理报、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开设《五长谈安全》《安全安康 应急守护》等专题专栏,加强信息公开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通过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借助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通过“安康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三是强化网站建设运行,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确保平台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政办科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也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运转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一保障。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具体、全面,主动公开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质量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干部专业化水平不够高,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加强培训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培训等方式,多措并举抓好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对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2.主动联系沟通。主动加强与政务公开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学习了解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3.灵活公开形式。结合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传统媒体、新媒体融合发力,持续性、常态化、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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