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225 发布日期 2022-01-28 11:43
来源 安康市水利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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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安康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康市水利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康市水利局信息科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中路市政府行政中心1919,邮编:725000;电话:0915-3112323;电子邮箱:fxbxxk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提高主动公开实效
  紧扣“十四五”开好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推进规划、决策、执行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做好办事指南公开,及时公开工程管理、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4条。扎实做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共承办2件人大提案与5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全年共办理12345工单24件、网上信访系统1件。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降低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率和复议率。今年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办结。1件申请完全公开,1件申请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4件申请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康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安康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我局信息,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版块的信息资源组织及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同时又确保我局在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台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公开并解读。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及省市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2022年1月1日,安康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完成全面改版工作,正式上线运行。手机移动版同时上线。我局把门户网站作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门户网站优化提升。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安康水利”微信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汛情查询、便民服务等专栏每日点击超百次,目前微信关注人数18716人,微博关注人数4503人。2021年微信共发布503条,微博发布160条。办事大厅方面,认真梳理了审批事项与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在陕西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服务专栏中开列我局行政审批事项26项,可全程在线办理17项。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办结103件审批事项。
  (五)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对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门户网站更新度,坚持每季度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部分科室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三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形成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努力做到公开内容更具体,重点更突出。三是进一步发挥平台功能,继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尚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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