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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路志强厅长莅临我市视察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09-07-20 17:19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7月14日至16日,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同志带领省厅办公室、基层处相关领导莅临我市视察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勇、市司法局局长陈帮华同志陪同路厅长一行冒着酷暑,不辞辛劳,不顾山高路险,行程800多公里,先后深入岚皋县、平利县、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安康市公证处、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等6个县区15个基层司法所、3个村、社区调委会、2个法律服务单位和1个法制宣传广场视察指导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队伍建设。
视察中,路厅长一行深入21个基层单位详细了解办公用房、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县区局和基层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广泛深入的座谈和交流,并慰问了干警职工。每到一地,就立即深入到乡镇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实地查看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仔细了解司法所制度建设、调委会调处民间矛盾纠纷数量、调处成功率;查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记录,分析原因,探讨建立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路厅长充分肯定了市、县区司法局的各项工作有很多新的亮点,值得总结,值得推广。他强调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当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新时期农村土地、林地、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比例较大的特点,重点开展与重点项目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流转、林地承包、婚姻继承、经济合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二是要围绕中心,继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发期、矛盾多发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中心,认真分析当前农村矛盾纠纷产生和发展的成因,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土地流转、林地承包、家庭婚姻等方面,充分利用“村头”、“街头”、“炕头”调解等便民方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积极开展调处工作,一定要注重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帮助群众理顺情绪,通过持之以恒地细致调处,使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要解开他们之间的“法结”,又要解开他们之间的“心结”。要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认真研究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规律和预防化解的方法。要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工作做在排查前,排查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要推广“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五步工作法”和“法律顾问进社区”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真心实意为群众分忧解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群访不出县”。三是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配合基层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帮助群众做好土地、林地的权属界定工作,教育引导群众学好、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制式协议,完善土地流转经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手续,避免土地承包、流转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四是要加大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监管力度。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这是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贯彻“首要标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些工作对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五是要着力解决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办公用房陈旧、业务经费不足、交通工具紧张等困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六是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从优待警,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全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做出积极的新贡献。

| 责任编辑:李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