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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六批)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2-28 11:13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六批)

      

      截止2021年12月26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86件,目前已办结61件,现将2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红岩村1组村民,在河道边修建了一个养猪场,没有任何消毒、防疫措施,死猪未经任何处理,就地掩埋,村民经常能闻到腐烂的臭味,对河道周边环境和水源造成了污染。

    汉滨区

    汉滨区委2021年12月21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为汉滨区茨沟镇红岩村1组村民周定远养殖场,设计生猪存栏100头, 2020年2月开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建成,正在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施工,未开始生猪养殖,圈舍无在栏生猪,不存在掩埋死猪和违法排污行为。2021年12月21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委托监测机构对该养殖场下游沟道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限值。

    不属实

    整改情况:汉滨区督导养殖户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设施未建成前不得进行生猪养殖活动。

    X2SN202112190011

    2

    西康高铁将施工期间产生的渣土倾倒在麻坪镇老庄沟村4组老庄沟河道里。

    旬阳市

    旬阳市委2021年12月20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旬阳市麻坪镇老庄沟村一组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站前工程项目,取得有立项、用地、环评等批复手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弃渣堆放在老庄沟村麻坪河道左侧的公路外沿,少量废石弃渣(约5方)滑落河道中,未发现故意将弃渣倾倒河道,不存在污染麻坪河水质问题。

    不属实

    查处情况:旬阳市水利局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对河道弃渣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施工单位2021年12月21日完成弃渣清理,正在修建弃渣防护墙。旬阳市督导施工单位严格生态环境管理,严禁违法倾倒弃渣。

    D2SN202112190020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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