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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四项机制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民主建设

    作者:曾政银 李宗卫 时间:2009-07-14 10:27 来源:中共岚皋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岚皋县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民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主体的农村工作新机制,激发了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建立村党支部选举机制,保障党员群众民主选举权。结合村“两委”换届,推行“四荐三差额两选一承诺”工作机制,保障党员群众民主选举权。“四荐”即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三差额”即党组织、群众、党员分别按照规定的差额比例推荐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两选”即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再由村党支部委员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明确分工;“一承诺”即当选支委成员向党员和群众公开进行任期承诺。同时,在有条件的乡镇试行“四荐三差额一演讲一直选一承诺”选举模式,即候选人直接在党员大会上竞职演讲后,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出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

    二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保障党员群众民主管理权。全面推行农村党建 “一日工作法”,即确定每月20日为全县党建工作日,由各基层党组织集中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四学三议两活动一解决”活动,增强他们参政议政能力。“四学”即以远程教育和电教为载体,通过举办讲座、上党课、参观等形式,组织党员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学典型,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三议”即组织党员议党务、议村务、议发展,公开党务、村务,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两活动”即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增强党性锻炼;“一解决”即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建立农村工作“四议”机制,保障党员群众民主决策权。推行以支部提议、党员审议、村委商议、村民决议为基本程序的农村工作“四议” 制度,搭建党员群众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平台。即在村级事务决策中,凡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建设、群众集资筹劳、优惠政策兑现、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必须先由村支委会提议,然后由全体党员讨论审议,80%党员审议通过后提交村委商议,经村“两委”商议完善后张榜公示七天,提交全体村民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经过“四议”决策的事务,由村民理财监督小组监督村“两委”组织实施。

    四是建立村干部履职评议机制,保障党员群众民主监督权。推行村干部“双承诺双述职双评议”机制让党员群众参与对村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双承诺”,即村干部向党员和群众进行任期承诺和年度履职承诺,承诺公开公示;“双述职”,即村“两委”成员每半年向党员群众及乡镇党委分别进行一次德、能、勤、绩、廉及承诺兑现情况述职;“双评议”,即村“两委”成员述职以后,分别接受党员群众和乡镇党委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和享受农村党内关怀机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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