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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221 发布日期 2021-04-13 14:31
来源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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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20〕5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的通知》(陕民发〔2021〕29号)的要求,全市今年新建6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简称:日间照料中心)。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依据各县区城市社区总量、已建成日间照料中心数量、年度建设任务量和覆盖率以及当地经济状况等综合因素,2021年65个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计划分解为:汉滨区8个、汉阴县6个、石泉县6个、宁陕县4个、紫阳县7个、岚皋县4个、平利县6个、镇坪县3个、旬阳县10个、白河县5个、高新区3个、恒口示范区3个。

  二、方法路径

  各县区按照省民政厅等4部门下发的《陕西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陕民发〔2020〕110 号)、省住建厅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陕建发〔2021〕10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主要从四个方面解决建设用房问题。

  1.新建小区按“四同步”原则落实人均0.1平方米养老设施配套进行规划和建设。
  2.老旧小区可利用社区内闲置房屋采取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解决养老设施供给。亦可结合住建部门实施的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工程配建、改造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3.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自有或小区公共设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4.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建设日间照料中心,调动社会力量、激活民间资源优势。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上已将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及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内容,并成立由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目标内容,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要落实分管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省、市民政部门适时抽查建设进度,以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强化部门协同、统筹落实推进。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落实新建和老旧小区设施用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配合市场监管和消防部门做好食品和消防达标工作。要夯实各部门工作职责,以此作为部门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三)以奖代补,加强检查监督。此次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助形式资助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各县区要严格执行一个日间照料中心只能享受一次资助的规定,每个社区资助额度可根据建设面积、财力等情况在确保任务总量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剂。此次下达的日间照料中心优先用于城市社区,在城市社区饱和的情况下适当向城镇社区倾斜。省、市民政部门将通过第三方对项目奖补和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各县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布点情况于5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联系人:熊莉,联系电话:3214166

安康市民政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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