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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220 发布日期 2021-09-18 14:29
来源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关于申报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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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市)民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为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兴办或运营养老机构,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安康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安民发〔2019〕55号)要求,请各县区通知符合条件民办养老机构申报2021年1月至6月运营补贴,并于10月15日前将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申报表、第三方老年人能力评估表报市民政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熊  莉,电话:3214166
  电子邮箱:303152751@QQ.com

安康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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