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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窦唯同志任职的通知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21-009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文号 安政任字〔2021〕23号 公开日期: 2021-12-01 18:1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窦唯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窦唯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时间自2021年11月起,挂职期为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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