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高新区卫健和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各县区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市直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中省应对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不断巩固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经我委研究,决定依托市临检中心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机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室内室间质量控制与评价、检测报告时间及信息报送,以及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落实情况等。
二、督查对象:全市开设PCR实验室并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督查分组及安排
督查组由市临检中心组织部分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检验专业骨干组成,暂分5个组,每组由2人组成(见附件1)。从2021年2月至4月(3个月),每个督查组每月对督查对象开展一次督查。期满市卫健委组织轮换。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督查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安排督查用车。请各组组长负责通知被查单位并整理、报送检查资料。
2.督查工作要做到查必严、查必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必要时,市卫健委组织联合督查。
3.各组每次督查均应填写《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督查用表》(附件2),并在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至市临检中心指定邮箱。市临检中心每月30日前将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后报市卫健委医政科。
联系人:市临检中心 刘静 电话:13909155287
指定邮箱:liujing520620@163.com
附件:1.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分组
2.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督查用表(试行)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分组
督查人员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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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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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组长:朱 武 安康市中医院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杜冬冬 安康市疾控中心检验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1399259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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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第一医院
汉滨区第二医院
汉滨区第三医院
汉滨区疾控中心
安康市中心医院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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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组长:荆成宝 安康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肖金玉 安康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联系电话:1509145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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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人民医院
汉阴县疾控中心
石泉县医院
石泉县疾控中心
宁陕县医院
宁陕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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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组长:王儒意 安康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刘 静 安康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0915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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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医院
紫阳县中医医院
紫阳县疾控中心
岚皋县医院
岚皋县疾控中心
安康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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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组长:刘 斌 安康市疾控中心生物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李 宏 安康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联系电话:1590915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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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医院
平利县疾控中心
镇坪县医院
镇坪县疾控中心
安康市中医医院
安康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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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组长:陈 军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魏宁康 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联系电话:1330915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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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医院
旬阳县中医院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
旬阳县疾控中心
白河县人民医院
白河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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