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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005 发布日期 2021-02-01 10:06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按照中省应对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不断巩固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经我委研究,决定依托市临检中心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机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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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高新区卫健和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各县区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市直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中省应对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不断巩固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经我委研究,决定依托市临检中心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机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室内室间质量控制与评价、检测报告时间及信息报送,以及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落实情况等。


  二、督查对象:全市开设PCR实验室并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督查分组及安排

  督查组由市临检中心组织部分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检验专业骨干组成,暂分5个组,每组由2人组成(见附件1)。从2021年2月至4月(3个月),每个督查组每月对督查对象开展一次督查。期满市卫健委组织轮换。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督查组组长所在单位负责安排督查用车。请各组组长负责通知被查单位并整理、报送检查资料。
  2.督查工作要做到查必严、查必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必要时,市卫健委组织联合督查。
  3.各组每次督查均应填写《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督查用表》(附件2),并在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至市临检中心指定邮箱。市临检中心每月30日前将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后报市卫健委医政科。
  联系人:市临检中心  刘静    电话:13909155287
  指定邮箱:liujing520620@163.com


  附件:1.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分组

     2.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督查用表(试行)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质量督查分组

督查人员分组

督查对象

第一组

组长:朱    安康市中医院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杜冬冬  安康市疾控中心检验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13992598651

汉滨区第一医院

汉滨区第二医院

汉滨区第三医院

汉滨区疾控中心

安康市中心医院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第二组

组长:荆成宝  安康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肖金玉  安康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联系电话:15091456573

汉阴县人民医院

汉阴县疾控中心

石泉县医院

石泉县疾控中心

宁陕县医院

宁陕县疾控中心

第三组

组长:王儒意  安康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刘    安康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09155287

紫阳县人民医院

紫阳县中医医院

紫阳县疾控中心

岚皋县医院

岚皋县疾控中心

安康市疾控中心

第四组

组长:刘    安康市疾控中心生物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李    安康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联系电话:15909158877

平利县医院

平利县疾控中心

镇坪县医院

镇坪县疾控中心

安康市中医医院

安康市人民医院

第五组

组长:陈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联络员:魏宁康  安康市中医医院检验科副主任

联系电话:13309153340

旬阳县医院

旬阳县中医院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

旬阳县疾控中心

白河县人民医院

白河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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