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院感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002 发布日期 2021-08-09 09:58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为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根据中省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疫情指挥部领导的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以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为重点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字体: 分享:
各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根据中省疫情防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疫情指挥部领导的工作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以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为重点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5日,到达各单位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相关县区对接确定。每个县区督查时间暂按1天确定。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医院、中医院、开展临床业务的妇幼保健院)必查,每个县区另抽查民营医院1—2家(由督查组与县区商定)。


  三、督查内容

  疫情防控基本要求落实情况;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度执行情况;发热门诊(诊室)建设与管理情况;疑似人员、发热病人和参与救治的一线工作人员闭环管理落实情况;加强病区封闭管理情况(重点是住院患者和陪人先检测后入院制度;急诊病人、新入院病人过渡病房安置措施,病区门禁制度和陪护、探视制度等);工作人员标准预防、额外预防策略和要求落实情况;个人防护措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合理安排一线人员的排班与轮休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管理落实情况;核酸检测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情况;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重点人员6小时内,应检尽检人员12小时内,愿检尽检人员24小时内)及信息报送情况;大规模人群检测准备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检测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最新要求的范围和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落实情况等。
  现场检查可参照附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表)


  四、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人员由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从市卫健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抽调。同时按市卫健委常态化疫情防控院感巡查、核酸检测质量督查8月份的工作安排,拟从各县区抽调人员参与本次督查,共组成5个督查组,每组负责2个县区。
  第一组  汉滨区(含汉滨区第二医院)   镇坪县
  领队:柯玉林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专家:詹先萍   市中心医院控感科主任
  王儒意   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车辆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配。
  组员:从镇坪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汉滨区,从汉滨区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镇坪县。县区参加督查人员的用车由县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第二组  汉阴县   紫阳县
  领队:屈  鹏   市卫健委信息中心副主任、中医科干部
  专家:郭  薇   市中医医院感控办主任
  荆成宝   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
  车辆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配。
  组员:从紫阳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汉阴县,从汉阴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紫阳县。县区参加督查人员的用车由县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第三组  石泉县   宁陕县
  领队:柯  明   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专家:侯小红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陈  军   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车辆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配。
  组员:从旬阳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石泉县,从平利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宁陕县。县区参加督查人员的用车由县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第四组  平利县   岚皋县
  领队:翟  晓   市卫健委医政科副科长
  专家:吉  玲   市人民医院感控办主任
  朱  武   市中医医院检验科主任
  车辆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配。
  组员:从宁陕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平利县,从白河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岚皋县。县区参加督查人员的用车由县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第五组  旬阳县   白河县
  领队:邹  伟   市卫健委中医管理科负责人
  专家:路爱华   市妇幼保健院感控办主任
  刘  斌   市疾控中心检验科主任
  车辆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配
  组员:从石泉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旬阳县,从岚皋县抽调检查人员并随队督查白河县。县区参加督查人员的用车由县区卫健局负责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与指导相结合,采取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等形式,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指导并纠正疫情防控政策和院感防控措施落实过程的偏差和不足,全面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督查组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督导,确保抽调人员按期参加督查,尤其是各县区卫健局要从县级医院中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本次督查(其中院感管理、核酸检测业务骨干不少于2人),另要跟班学习。参与督查人员的住宿、差旅补助回原单位统一报销。市级专家用车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杨牧(电话:18809150801)负责落实。
  (三)本次督查现场(书面)反馈督查情况。各组督查结束后,请于8月16日前督查情况书面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联系电话8992380)。
  (四)请各督察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