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安财农〔2021〕56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0-11 10:39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各相关县(区、市)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动态监控等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字体: 分享:
旬阳市、汉阴县、紫阳县、石泉县、镇坪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70号),经商市乡村振兴局,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收支功能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相关县(区、市)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动态监控等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统筹用于受灾地区灾后帮扶和防范因灾返贫工作。安排给56个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1.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表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