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加大陕南地区生态补偿向上争取力度的 建议
    编号 171 办理部门 市发改委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陶柏林 签发日期 2021-08-19 10:00 发布日期 2021-08-20 10:00 类别 B
    正文

    汉阴县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点水源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直接影响南水北调水质安全,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名单》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多年来,汉阴县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政策,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对于经济相对贫困落后的汉阴来讲,付出的成本巨大。2020年汉阴县财政总收入6.1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1.295亿元。全年收到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819万元,其中用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实施绿化造林等项目支出6874.8万元,用于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工程配套2944.2万元。为推动生态环境改善,我县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不遗余力地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月河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等一批环保项目,在全省率先实现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由于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刚刚实现脱贫摘帽目标,财力十分有限,生态环保投入资金缺口大。

    建议:市上加大向上争取生态补偿的力度,争取省级财政提高对汉阴乃至整个安康地区生态补偿的标准,更有利于推动保护好青山绿水,履行好水源涵养地职责,回馈当地老百姓为发展所作出的牺牲。

    回复

    首先感谢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同时也感谢汉阴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政策,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所作出的贡献

    我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和改善汉江水生态治理环境是我市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政策把生态文明建、汉江水质保护当作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在保护的同时,我们的发展明显受限,虽然有生态补偿政策,但远远不足于弥补我市为保护付出的成本。

     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相关工作多次利用向中省汇报的机会,提出加大陕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补偿力度,建立南水北调中线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开展了调研,在市委上报中央办公厅约稿《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中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十三五”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累计争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近10亿元,涉及水土流失、林业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尾矿库治理等,其中支持汉阴县月河综合治理1000万元、垃圾污染治理1000万元、雨污分流项目6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00万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3000万元、县城污水处理厂1799万元、镇级污水760万元 ,有力的支持了汉阴县水源地保护的设施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挥部门职能,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积极谋划重大项目,使更多的生态环保项目挤进中省规划盘子。二是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加大流域治理、水土流失、林业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的资金争取力度。三是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生态补偿资金的争取,通过增加中省投入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形式,加大对我市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将天津、北京等用水地区因水量增加和生态改善所带来的经济红利,通过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给予我市科学、合理的补偿,使资金投入与保护生态环境贡献相适应,减轻市县(区)资金配套压力,缓解市县财政收支矛盾。

    生态文明建设、汉江水生态保护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我们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项目争取,汇同各方力量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相关工作,使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安康、落户汉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为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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