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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家电下乡”产品又添五个新品种

    作者:艾蓓 时间:2009-06-24 09:5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我市增加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品种,在原有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冰柜)、手机等四类补贴品种基础上,增加了电脑、热水器、电磁炉、空调、微波炉等产品。同时,对补贴限购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件)。这是记者在6月24日全市“家电下乡”培训会上获悉的。
    自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下乡家电成为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首选,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为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在本次补贴改革中,将补贴产品最高限价为:彩电35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柜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据统计,截至6月 22日,全市备案销售网点424家,共备案销售各类补贴家电29841台(部),销售额4666余万元。销售居全省前列。其中,冰箱14634台、彩电5573台、手机119部、洗衣机9287台、空调17台、热水器202台。全市共补贴备案家电下乡产品共19676台,补贴备案通过19676台,实际补贴到位11233台,农民达到补贴金额229.7万元。
    不少农民反映,买完家电后要去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程序比较繁琐。有的农民居住在自然村,离乡镇较远,买家电跑一趟乡里,办理申领补贴再跑一趟,如果手续不全还得多跑几趟,十分不方便。但今后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有望在销售点就拿到补贴。为配合国家补贴政策的调整,让农民群众在购买下乡产品后更快地领取补贴,我市简化了补贴资金审核兑付程序。从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实施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录入补贴相关信息,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
    据了解,销售网点必须在农民购买产品后3个月工作日内,将有关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产品标识卡,购买人户口簿、购买人身份证,购买产品发票、储蓄存折等复印件资料提交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乡镇财政所对销售网点提交的相关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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