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编号 130 办理部门 市发改委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陶柏林 签发日期 2021-08-24 10:00 发布日期 2021-08-28 10:00 类别 B
    正文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9个部门下发国卫医发〔2020〕19号《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到2025年,要建成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地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20院前急救事业,我市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得到持续增强,网络调度初步形成,但与国家要求的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各县区现有院前急救建设还满足不了安康市266万常住人口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120急救网络化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县区120急救依附于医疗机构,严重限制了院前急救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全市大部分院前急救支出由急救医院承担,人员经费、救护车辆运行及设备维修费用无法保障,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院前急救水平提升。3、急救站点数量少,平均急救服务半径大,超出国家规定好几倍,分布不合理、不均衡。几乎所有急救点均设在大型医疗机构,而且大部分都分布在城区,这就造成每次急救车辆都需要从医疗机构出发再送回医疗机构,白白浪费了急救时间,尤其是郊区农村院前急救保障严重不到位。4、各乡镇卫生院的院前急救工作开展得不够充分,浪费了大量的急救资源,延误抢救时机。5、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项目物价收费标准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也没有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畴,不能与时俱进,导致急救服务质量无法得到有力保障。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安康市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

    建议:

    一是加快覆盖全市紧急医学救援的网络建设,设置功能完善、职能独立的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遵循就近、就急、就专科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充分保证急救合理统一。如果急救调度依附于医疗机构,各个医院实际运作中各自为政、争抢病源,容易造成急危重患者救治不及时或者延误救治时机导致更大伤亡。

    二是各县区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科学划分急救医疗服务区,明确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功能定位,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平衡。缩小急救服务半径和提高院前急救反应速度,实现危急重病人“黄金10分钟”紧急施救。逐步建全市级急救中心—县级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三级急救网络。

    三是电信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稳步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进程,包括通讯信息系统、求救手机定位系统、车辆定位系统。实现调度系统信息共享与联动,缩短响应时间。

    四是各级卫健部门制定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尤其要加大各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技能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院的院前救助作用,打造一支指挥有序、反应敏捷、技术过硬、运作高效的高素质急救队伍,让院前救助实行无缝救助,无论病人在那个位置,都能得到最快的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政府、财政局、红十字会、卫健局等多部门联合建立市县级急救培训基地,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

    五是有条件的市县可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时交互智能平台,推行急诊急救一体化建设。

    六是物价等部门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科学核算服务成本,与财政补助相衔接,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回收成本,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引导公众合理享受医疗急救服务。医保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七是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的配置,应用超前理念做好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体系建设、流程优化等工作。政府要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七是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的配置,应用超前理念做好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体系建设、流程优化等工作。政府要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建议,为了推进我市卫生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委工作职能,一是将卫生事业发展纳入规划。“全面建设健康安康”纳入《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大健康理念发展健康事业,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健康安康行动,建立完善制度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是加强项目谋划申报。积极落实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苏陕协作资金、专项债券等卫生领域项目70个,总投资210571.81万元,争取中省资金151504万元。有效提升我市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妇幼健康,中医传承创新等多个领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21年,下达卫生项目5个,总投资1355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8700万元。申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项目1个,总投资4.89亿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审核通过专项债券项目(卫生领域)24个,拟争取债券资金10.1亿元,为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条件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把中省投资卫生健康领域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事项内容。围绕项目全周期管理,联合市卫健委对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项目进行实地督导。积极落实市县部门工作责任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完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项目专款专用和工程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做好卫生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力争更多的卫生项目得到支持,加强卫生项目监管,确保卫生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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