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961 发布日期 2021-03-30 16:09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蚕桑产业是安康传统优势产业,已形成了育苗栽桑、养蚕制种、收烘缫丝、捻丝织绸、副产品加工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我市农村群众增收致富的一大支柱产业。为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蚕桑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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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蚕桑产业是安康传统优势产业,已形成了育苗栽桑、养蚕制种、收烘缫丝、捻丝织绸、副产品加工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我市农村群众增收致富的一大支柱产业。为加快推进安康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蚕桑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基地建设、主体培育、产业融合、品牌打造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主体带动、科技创新、多元发展”的思路,全产业链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构建产业融合新体系,探索产业转型新模式,加快推进现代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到“十四五”末,全市桑园面积稳定在22万亩以上,年养蚕20万张,打造标准化蚕桑产业现代农业园区20个,培育市级以上专业合作社50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个,蚕茧年产量达1万吨,实现一产产值10亿元,综合产值突破50亿元。促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使其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蚕茧生产和蚕种繁育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夯实产业基础。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综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等因素,以石泉、汉滨、汉阴等县区为重点,协同推进旬阳、平利、岚皋等县重点镇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编制修订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引导蚕桑产业向优势区域聚集发展,大力推进蚕桑专业镇、专业村建设,着力打造优势产业带和集中连片产业区。坚持园区化承载,以标准化桑园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主产县区、重点镇,支持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低产改造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优质高效蚕桑基地,进一步提升桑园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蚕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二)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蚕桑科技资源,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建立完善蚕桑产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推动蚕桑产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围绕桑蚕品种良种化、桑园管理机械化、消毒防病规范化、小蚕共育商品化、大蚕饲养省力化、熟蚕上蔟自动化,大力推广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饲养、机械化养蚕等新技术,推广全龄饲料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不断提高蚕桑产业的科技含量。加强与中国农科院蚕研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专家工作站,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中国桑品种资源圃落地安康。采用“互联网+培训”等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市、县、镇三级技术服务体系,为蚕桑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富硒办、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三)突出主体培育,延长产业链条。以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现代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创建为重点,大力实施蚕桑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大力扶持一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蚕大户,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聚力培育一批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和产业联合体,不断提升蚕桑生产组织化、集约化程度,引领全市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桑园套种、桑下养殖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发展“桑-畜”“桑-菌”“桑-饮”“桑-旅”等多种经营,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蚕桑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支持蚕桑经营主体加快开发桑饲料、桑饮品、桑食品、桑保健品等产品,打造叫得响、有市场、效益好的拳头产品,形成产品多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高效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富硒办、市供销社、相关县区政府)
  (四)聚力打造品牌,推进产业融合。依托“鎏金铜蚕”“丝路之源”名片和富硒资源优势,推进“安康桑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着力打造“金蚕之乡”文化品牌,形成“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支持县区和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快建立蚕桑产业生产标准体系和质量追溯系统,提升安康桑蚕品牌影响力。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示范引领的产业发展模式,加大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力度,深入挖掘利用安康蚕桑历史文化资源,促进蚕业文化、现代蚕桑丝绸业和产学研旅深度融合,支持产业特色小镇、蚕桑观光采摘园建设,实现新业态发展,把蚕桑园区建设成为观光景区,持续提升蚕桑产业综合效益。(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富硒办、市文旅广电局、相关县区政府)
  (五)加大市场开拓,持续助农增收。按照“立足省内市场、做大国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的思路,开展蚕桑产业农民丰收节等农事庆祝活动,利用各类农业博览会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招商推介,支持蚕桑经营主体在省内外设立销售窗口,建立安康蚕桑官方电商平台和线下体验中心,加快健全安康蚕桑产品营销网络体系,持续拓展销售市场,稳步扩大蚕桑产品出口。引导支持社会资本积极投入蚕桑产业建设,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持续稳定增加群众收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富硒办、市供销社、相关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县区要把加快蚕桑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群众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协调统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发改、财政、工信、商务、人社、科技、林业、富硒办、供销等部门要结合行业职能,用足用好中省各项政策,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持续加大蚕桑产业支持力度,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强化项目包装策划,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每年统筹整合陕南循环发展、津陕合作、苏陕协作以及以工代赈等项目资金5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蚕桑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市财政要落实市级蚕桑产业发展、蚕种生产专项经费保障。有关县区要完善蚕桑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研究建立蚕茧收购风险金补贴扶持制度,推动蚕桑产业健康发展。发挥金融、保险对蚕桑生产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鼓励茧丝加工和流通企业以订单农业、利润返还、积分奖励等形式,增加对蚕桑生产基地的投入,调动蚕农兴桑养蚕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市级统筹、县区主体、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蚕桑产业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蚕桑产业发展考核的具体办法,将蚕桑产业发展纳入乡村产业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加大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关县区要建立县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包抓责任制,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推进蚕桑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加强督导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