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21年4月1日决定:
杨钧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市政府2021年4月27日决定:
王刚同志任安康市行政学院院长。
市政府2021年6月11日决定,按期正式任命:
王奇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欧立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副主任;
郭颖同志任市库区移民工作中心副主任;
崔小伟同志任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副处长;
江涛同志任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李百富同志任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杜少军同志任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凤婵同志任安康疗养院副院长。
市政府2021年6月28日决定:
免去王刚同志安康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市政府2021年6月28日决定:
张小军同志任安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
挂职时间自2021年7月起,挂职期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