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791 发布日期 2021-08-19 17:17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
内容概述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字体: 分享: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承担的“《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未出台”等3个问题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202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秦岭办)提出或反映。
  监督电话:0915-3231863

  问题一:

来 源

市秦岭办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承担的“《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未出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未出台。
  二、整改措施:待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通过省政府审批后,立即修改审定印发《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三、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四、完成情况:2018年8月8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安政发〔2018〕17号)

  问题二:

来 源

市秦岭办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承担的“20187月成立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秦岭办)设在市发改委,但《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至今未出台,18个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018年7月成立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秦岭办)设在市发改委,但《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至今未出台,18个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
 二、整改措施:结合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尽快印发实施。
  三、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0日
  四、完成情况:2019年9月17日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通过并印发了《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安秦岭委〔2019〕2号),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压实了工作责任。

  问题三:

来 源

市秦岭办

内容概述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承担的“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1个;省级专项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8个,待验收1个,正在整改3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1个;省级专项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8个,待验收1个,正在整改3个。
  二、整改措施:一是尽快组织对恒口示范区小档村和梁沟村之间的云峰砖厂粉尘污染、未取得取土用地手续的问题和紫阳县洞河镇安子沟石煤矿现场植被部分尚未恢复、尾矿库废水有渗排现象的问题进行验收销号。二是加快推进宁陕县引汉济渭工程环库路破坏生态的问题、旬阳县陕西中科纳米公司和大地复肥公司环境污染的问题、江南污水处理厂迁建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销号。
  三、整改时限:按照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时序进度完成整改
  四、完成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0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12个问题和省级专项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