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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指南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734 发布日期 2021-08-06 10:52
来源 安康日报
内容概述 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医保服务实效惠及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大民生政策。近年来,全市医保部门努力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让医保“漫游”,数据“跑路”,全面实现了省内外异地就医联网实时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群众在跨省跨市就医时垫支压力大、报账周期长、报销往返跑等堵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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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医保服务实效惠及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大民生政策。近年来,全市医保部门努力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让医保“漫游”,数据“跑路”,全面实现了省内外异地就医联网实时结算,有效解决了参保群众在跨省跨市就医时垫支压力大、报账周期长、报销往返跑等堵点问题。


  一、哪些情形属于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人群包括两大类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参保职工或居民长期异地居住、工作、学习,期间需在异地住院治疗的,例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等。转外就医人员,指因病情需要转至统筹区外(跨省、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这里说的统筹区指我市县区境内,例如从本市二、三级医院转诊到省级或外省医院等情况。


  二、异地就医人员如何办理住院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人员在住院前,先办理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出院时即可实现直接结算,结算时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剩余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办理备案流程如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转外就医人员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城乡居民也可直接在当前就医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3.为方便患者,目前还可采取电话备案(拨打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服务电话,跨省、省内异地均可)、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适用)等“不见面”备案方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操作流程如下:①先备案:在微信中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点击进入操作界面,点击快速备案,按要求选择并提交备案相关的个人信息、就医地信息等;② 选定点:在备案中提交的就医地选择联网的定点医院就诊,点击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快速帮助找到附近的定点医院;③持卡就医:携带参保人的医保卡/身份证就医,后期还将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三、异地就医住院主要医保待遇政策是什么?

  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就医地的目录,参保地的政策和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的目录是指参保人员就医原则上是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的政策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执行的是参保地的支付标准和政策,包括参保地基金的起付线、报销比例以及封顶线,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我市参保城镇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分别如下:



  四、职工异地就医门诊刷卡直接结算实现了吗

  我市目前已开通了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我市参保职工可持本人医保卡,在省内已开通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刷卡直接结算,同时取消了省内门诊异地就医的备案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职工,为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提供了便利。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作为试点城市,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此项业务预计下半年全面实施,届时,我市将全面实现门诊、住院两个类型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并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便民、更高效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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