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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在村级试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

    作者:王仁康 时间:2009-05-22 09:25 来源:安康市监察局 字号: 打印

    5月19日,随着村民代表的阵阵掌声,我市首批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石泉县上坝村、光明村、新华村、裕民村等15个行政村的第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宣布成立,并正式挂牌开展工作。新当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对广大村民纷纷表示,将不辜负广大村民的厚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抓好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村的稳定和谐做出积极的努力。
    在村级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今年全省推行反腐倡廉建设“五项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按照试点建立,逐步推开的原则,确定汉阴、平利两县为试点县,在所辖村全面建立,其他8个县区选择部分不同类型的村进行试点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群众性民主监督组织,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村民委员会决策情况、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以及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一般2至6名,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目前,全市已有28个乡镇、59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正在启动建立的有89个乡镇、1077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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