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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140 发布日期 2021-04-25 15:33
    来源 市教体局
    内容概述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5月15至16日举行。届时,我市将有2105名考生参加面试。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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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5月15至16日举行。届时,我市将有2105名考生参加面试。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考生须自2021年5月1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登记卡(见附件1),签署健康状况声明(见附件2),提前申领并及时更新“陕西健康码”状态。

    2.2021年5月1日至5月14日,考生不宜离陕,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3.考生若在2021年5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有发烧(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应及时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健康码非绿色,或属于从疫情防控非低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返陕的考生,入场时须主动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抵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考生应提前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进入考点须间隔1米以上有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综合评估,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7.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其他事宜按照《安康市教育考试疫情防控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和《2021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915——3211736。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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