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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小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索引号 719776475/2021-04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文号 安政任字〔2021〕5号 公开日期: 2021-03-30 16:01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小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周小舟同志任市推行河长责任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翁吉安同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立达同志任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东波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免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曹文平同志任市减灾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英同志任市重大项目审计事务和国企监事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勇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经办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宋新艳同志任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坤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安成同志任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华同志任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磊同志任市水利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顺禹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苟明同志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闵功军同志任市应急救援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元鸿同志任市中心血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周以军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显舜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德新同志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护玮同志任市天然林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7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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