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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1-0371 发布日期 2021-03-11 09:07
来源 市司法局
内容概述 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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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高位推动促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印发《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高立法质量和效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普法守法工作,提升“四化”整体水平等6个方面明确了21项任务和措施;从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对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予以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安康“升级版”。

2.周密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安康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推动各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作出安排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通过自查评分和实地督察的方式,围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为重点对各县区、各部门进行督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

3.紧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康为目标,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安康市被命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岚皋县、平利县、旬阳县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汉滨区被命名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区,整体上形成了市县共创的立体格局,为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安康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水平。

1.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坚持依法防控,面对四县区毗邻湖北、交流往来密切的实际,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和“四集中”措施,多措并举防输入、防扩散,以确诊患者零死亡和医务人员零感染的骄人战绩,守好了陕西防疫“南大门”。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及时出台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一系列政策,设立“六大工作专班”、约谈主要经济指标排位靠后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等举措,推动经济降幅逐月收窄,筹措财政资金8200万元支持复工复产和刺激市场消费,落实减税降费15亿元,减免租金4000余万元,全市20万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率达98.4%,非公经济占比59%,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2.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安康市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安康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确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62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建议取消证明事项20项,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设“安新办”政务服务系统,实现网上可办率达93.68%。加快实施“证照分离”、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改革事项,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2020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1380户,其中新增各类企业7759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居全省第一。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提升“营商环境最安康”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严格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工作要求,实现新设立企业1.5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承诺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时限平均压缩30%以上,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58件。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制定出台支持中小企业9条、促进市场消费8条、稳定新社区工厂7条、促进经济恢复增长17条措施,力保市场主体稳增长。

4.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市级19个部门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其中15个部门参与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抽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共录入部门抽查事项清单569项,市县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1176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407名。共制定双随机抽查任务269个(其中联合抽查任务62个),抽查市场主体11649户,基本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贯彻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8032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5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实行跨领域联合惩戒,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在办理招投标、信贷等业务时实施限制162次。

5.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全国平安建设优秀城市创建,巩固扩展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成果,推进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应用,严厉打击网上网下各类违法犯罪,“无黑无恶”示范创建覆盖率达96.53%。完成市县镇村四级2035个综治中心建设并实现实体化运行,宁陕“家家帮”、汉阴“三线两化一平台”、旬阳“挨户防”等一批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在全省不断叫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安全发展这根弦,因地制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统筹抓好特种设备、校园安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秦岭之训”,认真贯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化秦岭“五乱”问题整治,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颁布《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巩固完善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和执法监管力度,城市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居全省第一,首次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扎实开展白石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全市矿山、尾矿库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严格行政规范文件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12345”工作做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及法律专家审核制度。市、县两级均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明确44个市级、339个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严把起草、审查、发布、备案四个关口,按照“科学制定,严格审核,及时备案,规范管理”的要求,2020年,市、县两级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9件,其中纳入“三统一”管理59件,审查市直部门及县区政府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开展全面清理1次、民法典等专项清理6次,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新陈代谢”,从体制和机制上为全市经济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扎牢了制度笼子,提高了议事决策效率。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2020年,市、县共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513件。印发《安康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对22件重大决策及重要涉法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安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及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对各部门执法骨干、各县区执法监督业务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成立评估工作组,对32个市级部门10县区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结合评估情况向省上推荐的5个先进执法单位、10名先进个人,均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受表彰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2.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制定《安康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职责,夯实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建立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机制。制定《安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健全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机制,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年对全市6200余件执法案卷进行自查,集中评查220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全市组织40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统计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行为统计体系,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统计方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全市584个执法主体、449个委托机构、11508名执法人员的信息进行逐一修订和完善。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综合执法职能整合、执法机构设置、“三定”规定印发、机构挂牌、人员编制转隶等工作,初步构建了职责明确、边界清晰、统一高效的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基本形成了与安康经济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全市138个镇办组建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县区依法向镇办委托执法机制,改变过去乡镇执法“看得见管不着”为“看得见管得着”,消除了执法“盲区”。

(五)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179条,依申请公开148条,无引起行政诉讼情形,无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市本级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政务信息写作等20多场专题培训。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率先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全市50家政府网站和21家党群网站进行集约化管理,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持续实施安康智慧治理服务平台功能板块升级,平台注册用户已接近100万人,累计办事227万件,先后获评“2020中国政府信息管理创新奖”“数字陕西建设优秀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

2.主动接受多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0年,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233件、政协委员提案361件,办结率100%。全力打造12345热线安康品牌,全年接受群众来电来信18.73万件,按期办结率99.78%,群众满意率90.14%。市12345热线被全国性行业联盟评为“助力复工复产先进单位”。尊重并维护司法监督,积极履行生效裁判,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扎实推进行政司法联动,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增强防范执法风险、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行为的合力。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用法治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1.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精心部署全域风险大排查,扎实推进“信访矛盾大起底、领导大接访、积案大化解、人员大稳控”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开展房地产领域和非法集资两个乱象专项整治,超额完成2020年度信访积案化解任务,汉阴、石泉、宁陕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诉源治理”打造新品牌,旬阳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老刘说事室”“老吕调解室”“三力联调”等调解品牌扎根群众、彰显效应。组织全市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共排查矛盾纠纷2883件,调解2707件,调解成功率94%,将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一线,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积极做好法治便民。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全部挂牌运行,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民惠民。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六好司法所”创建深入开展,139个司法所、272个政法专项编制全部转隶划转到位。移民搬迁安置区新建调解委员会111个,49家企业新进驻了“法治特派员”,设立安康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举办送法进企业法治大讲堂活动,法治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温暖人心。

3.加强行政复议“四化”建设。在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全面开展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举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专题培训会,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与西安、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着力化解诉前行政纠纷,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职责。设立旬阳、石泉诉讼服务站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均按期办结,参与行政应诉案件21件,无败诉情形。

(七)开展全民普法守法教育,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1.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顺利完成“七五”普法终期总结验收工作,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法典》专项宣传、“12.4”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注重法治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建成的旬阳县法治教育基地获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点赞。注重法治宣传多样性,“七五”普法大型法治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全省巡演,短视频《民法典到底会怎样改变大家的生活?》在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奖,《公公的遗嘱》在央视12频道展播。

2.多举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会,印发《加强法学会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作用的意见》,7篇法学理论研究和调研成果在“陕西法治论坛”获奖。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年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项学法6次,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法9次,全市领导干部专题学法3次,举办政法大讲堂6期、小讲堂500余次、专题研讨300余次,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能力。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县区和部门还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推进法治建设力度不强,个别重点工作推动缓慢;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仍有空间,选择性执法时有发生;三是全民守法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效果还不够明显;四是法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专业化程度不高;五是法治建设督考机制不够健全,指挥棒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工作计划

2021年,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康为目标,加强法治工作统筹,高标准谋划法治安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按照《推进法治安康建设任务清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聚力法治政府督察整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依法转变政府职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全面实施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是高标准制定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探索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机制,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和民法典普法工作,组织执法部门开展守法倡议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使法律观念在广大群众中入脑入心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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