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承担的河道采砂规划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滞后、执行规划不严。
二、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安康市江河湖泊采砂管理办法》,在2019年10月16日进入下个采砂周期前,按照当前生态环保要求,编制新的河道采砂规划并经县区政府批准实施,要进一步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加强采砂生产监管,确保河道采砂规范有序。
三、整改时限:2019年10月15日。
四、完成情况:全市10个县区均按照要求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已通过审查,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我市河道采砂管理认真落实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采砂许可严格执行采砂规划,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有序。
安康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