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制定安康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方案的建议
    编号 218 办理部门 市教体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邹成燕 签发日期 2020-09-02 10:30 发布日期 2020-09-04 10:35 类别 B
    正文

    一、我区学前教育的现状

    汉滨区现有公、民办幼儿园16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3所、民办幼儿园88所),在园幼儿2547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8088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7388人),民办普惠幼儿园56所,普惠园占比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2%。安康市中心城区现有公、民办幼儿园83所在园幼儿1591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2531人,民办幼儿园70所在园幼儿13387人。

    二、学前教育当前急需完成的任务及差距

    1、《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18号)规定: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

    按此文件要求,我区还需要建设可解决5428名幼儿就学的公办幼儿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的要求:1.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2.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安康中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移交未移交17所,其中13所在区政府的主导下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长兴小区的长兴幼儿园、竹园小区的竹园幼儿园、兴科明珠小区的大拇指幼儿园、金州城小区的大拇指幼儿园未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也未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致使我区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任务无法完成。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幼儿园17所,如何移交也成为重要任务。

    三、建议: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制定《安康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方案》,明确今后中心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建设资金、建设标准、移交及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保证规划主体、建设主体、资金来源、移交单位、管理单位,做到有法可依,失职追责,从而保证中心城区幼儿园的良性发展。

    回复

    您提出的制定《安康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方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区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发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心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采取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优先建设、规范管理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扩大中心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使中心城区幼儿园办园条件显著改善,幼儿学位供给有效增加,“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但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特别是安康中心城区人口的快速增长,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布局建设步伐相对滞后,成为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和最大短板。主要体现在布局结构不合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短缺、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难度大等问题。因此,解决安康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已成当务之急。

        您提出的制定《安康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方案》问题,目前我们正在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正在抓紧制定《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1000户至2500户以上居民住宅小区应当配建幼儿园的规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标准以及学位测算办法和配建设施从项目规划、建设至竣工验收、移交过程中的相关程序,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建设单位应履行的职责。特别是规定了对于经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只能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规定。同时强化了用地保障、建设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已征求了各县区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经过了多次修改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后,建议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执行。二是梳理纳入“十四五”教育规划项目。按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思路,本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持续加大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中心城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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