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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支持城东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建议
    编号 330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赵永革 签发日期 2020-08-31 16:10 发布日期 2020-09-03 17:30 类别 A
    正文

    开发建设城东新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汉滨区按照“规划引领、项目建设、征收安置、招商引资”四位一体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力加快城东新区开发建设步伐。

    一是规划编制已经完成。按照高起点、高站位、高品质、大手笔要求,先后编制了城东新区策划方案、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城东片区控制性规划等。二是项目建设高点起步。坚持按照产城融合创新示范区的规划定位编报项目,累计编报入库项目4大类85个,总投资744亿元。三是征收安置稳步推进。克服资金、人力、精力等困难,扎实推进征收安置工作,累计征收土地4100余亩、房屋313户,已批回土地4600亩。四是招商引资势头良好。通过各种招商形式积极主动出击,目前来城东新区考察的企业有180余家,其中世界500强和国内百强企业有23家,达成合作协议的有9家,已落地开始实施项目的有9家。

    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所盼还有一定差距,总体进度较慢,加之受中心城市规划修编、宏观经济政策收紧、政府债务管控、PPP政策变化、EPC方式融资受限等因素影响,城东新区建设举步艰难,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市级层面支持加快城东新区发展的意见,破解当前发展困境,促进城东新区高质量发展。

    1、建议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建立市级层面城东新区开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规划统筹、项目审批、杆线迁移、市区一体项目对接、体制机制理顺等问题,力求高效推进开发建设。

    2、建议市政府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产业政策、项目编报等方面给予支持。

        3、需要市级层面破解体制机制问题。在规划和土地管理、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回复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城东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就您提出的“需要从市级层面在规划和土地管理方面给予支持”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方面的支持

    城东新区开发是市委、市政府统筹中心城市建设和汉滨区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方面给予城东新区更多支持,2019年4月,市政府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安康城东新区相关管理权限划分有关事项(详见安康市人民政府第十九次专题问题办公会议纪要),对城东新区城市规划等方面进行研究并给予政策支持。一是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将城东新区涉及中心城市规划范围内部分城乡规划工作审议决策事项交由派出机构负责,市直部门提供业务指导;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不需要报市规委会审批事项,由市住建局汉滨分局一并办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放汉滨区建筑业管理部分事权。二是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市住建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汉滨区配合,加强中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统筹中心城区、高新区、城东新区三大片区整体规划,确保城东新区总规、控规与安康市总体规划紧密衔接;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建筑品质,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打造高品质新区;重大项目规划,优先安排规委会研究。三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由汉滨区政府负责,统筹城东新区管委会、属地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涉及城乡规划工作审议决策事项市区可交叉派员参与;加强市区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锻炼。2020年5月22日,安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安康中心城市城东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重点区域建设项目提供坚实规划依据,也标志着城东新区规划建设进入新阶段。

    二、关于土地管理方面的支持

    2018年8月,原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和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城东新区土地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按照市区一体化管理理念,依法规范城东新区范围内涉及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镇、村土地管理的职能职责。一是授权部分土地管理职能。城东新区属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工作由汉滨区政府组织实施,具体业务由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简称汉滨分局)负责,汉滨分局独立承担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办理的行政审批、处理决定等有关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汉滨区政府承担监管责任。二是规范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其他用地审查、审批的办理由汉滨分局负责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方案由汉滨分局拟定报区政府研究后报市政府批准,汉滨分局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并下达用地审批文件;进一步理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汉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范围,土地权属争议、权属来源和权籍管理,由汉滨分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属于汉滨区发改局立项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由汉滨分局受理,并下达土地预审意见,属于市以上发改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汉滨分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按程序审批;汉滨分局负责以上辖区内的国土资源信访、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下半年,随着城市详规职能的划转,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城东新区规划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管理,密切做好详细规划和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为把安康建设成为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新贡献。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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