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人均年增加1.2万元的建议
    编号 148 办理部门 市教体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邹成燕 签发日期 2020-08-24 09:30 发布日期 2020-08-26 11:30 类别 A
    正文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但是一直以来,只有市直属学校于2018年1月1日起,落实了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人均年增加1.2万元的政策,汉滨区是打折兑现,旬阳、汉阴等区县并没有完全落实,甚至是在同一区域同一工作岗位上的教师,由于单位隶属关系划分不同,同城不同酬、同工不同酬,非常不利于教师生活的应有保障和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教师职业不可缺,从上级部门来说,应该一视同仁,这种才能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建 议:在此问题上,政府部门应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统筹解决提高教师待遇的问题,将好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发放,减少不和谐的声音。


    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人均年增加1.2万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2020年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督促教师待遇落实,确保2020年底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学校所在地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汉滨区政府在201911月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为全区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人均年增加绩效工资5000元,自201971日起执行。增加绩效工资后,汉滨区2020安排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支出为:

    教师年均工资支出73790元,教师奖励性补贴支出5000元,教师年均工资收入支出78790元;公务员年均工资支出63670元,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支出11285元,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支出74955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汉滨区建立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明确教师绩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目标考核奖上浮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统筹考虑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区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长效联动机制,促进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坚决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不断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安康教育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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