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配足幼儿园专业卫生保健人员的建议
    编号 110 办理部门 市教体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邹成燕 签发日期 2020-08-24 15:25 发布日期 2020-08-28 09:25 类别 A
    正文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幼儿园卫生保健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幼儿园孩子免疫力还没有发展成熟,对大部分细菌、病毒普遍易感,一旦传染病在幼儿园内发生,可能很快就会大面积传染,给幼儿的身体发育及健康带来不良后果,同时也会导致不良社会影响。幼儿园作为集体活动场所,需要具有专业资质卫生保健人员引领全体教职工做好相关卫生防疫工作,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调研发现:乡镇幼儿园都没有专业卫生保健人员,县直幼儿园有的有一名具有专业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有的也没有。按照卫生部、教育部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90—150名幼儿必须有一名专业卫生保健人员。个别幼儿园千余名幼儿也只有一名卫生保健人员。人员严重不足,无法保证幼儿在园的安全。因此,建议: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配齐配足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如果不能达到150名幼儿一名卫生保健人员,最起码一所幼儿园配一名专业保健人员。

    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配足幼儿园专业卫生保健人员的建议》收悉,现根据市教体局职能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长期以来您对学前教育事业做出的贡献。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体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近年来,以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建设、提升、管理”为主线,以实现“有园上、上好园”为目标,着力构建“全覆盖、保普惠、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与2010年相比,全市新增幼儿园216所,其中新增公办幼儿园188所,在园幼儿数比2010年增加2.49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增加了近45个百分点,达到98%以上,各

     

    镇办、各重点村基本实现了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大力组织开展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和保育专业技能大赛,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目前全市共创建省示范园19所、市级示范园39所,以示范园的带动引领,整体提升办园水平。

    尽管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如省上尚未明确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政策、尚未下达公办幼儿园专项编制,从根本上制约了幼儿园教职工的配备。您提出的配足幼儿园专业卫生保健人员的建议符合幼儿园发展实际需要,是不断提升幼儿园发展水平的内在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做好核编准备工作,积极为省级部门提供我市公办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实有教职工数等基础数据,如实反馈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争取省级部门在学前教育编制核定上给予倾斜,最大化满足全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补充专业保健人员提供编制、财力支持。二是推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公平普惠”原则,鼓励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举办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综合指导力度,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加大专业教师、专业保健人员的选配力度。三是多渠道补充保健人员,鼓励县区根据需求在事业单位招考等补充渠道中适当增加幼儿园保健人员招聘数量;不断总结疫情防控经验,鼓励县区与社区卫生院、所在地医院等医疗卫生部门共享医疗资源,加大专业人员的指导力度;加大幼儿园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强化防疫意识,加大防疫力度,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感谢您对安康教育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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