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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专项工作计划
    索引号 719776475/2020-01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7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20〕88号 公开日期: 2020-06-18 19:43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旬阳、白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增强安康市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安康市人民政府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联合组建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达成合作意向,制定本设立方案。
      一、基金设立背景
      (一)基金设立意义
      1.履行央企扶贫任务
      中央企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骨干,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财政部参与发起,有关中央企业共同出资,于2016年10月17日设立了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简称央企扶贫基金)。央企扶贫基金致力于打造央企扶贫品牌,经过几年的运作,成功探索出一条产业基金扶贫的路子,在助力地方脱贫攻坚、发展产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的方式,更好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助推安康脱贫攻坚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2.助力安康产业发展
      安康市区位优势明显,位于西安、武汉、成都、重庆四大经济区的几何中心。近年来,安康市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等政策机遇,坚持以追赶超越、绿色崛起为发展目标,确立了“发展为要、生态立市、开放兴市、产业强市”实施路径,以经济追赶、生态超越、改革创新为着力点,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路。形成了以富硒产业为特色主导、新型材料为重要支撑、先进制造业为战略培育的循环特色产业体系。通过建立产业基金,深化产业、科技和资本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安康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金联合发起方简介
      1.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与湖北、四川、重庆接壤,是国家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地、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秦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川陕革命老区,也是陕西省确立的区域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辖1区9县和1个国家高新区、1个省级高新区、1个省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1个省级旅游示范区,人口305万,总面积2.35万平方公里。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发展潜力巨大。
      2.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现受托管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大同贫困地区产业能源发展基金,基金管理规模345.25亿元。公司为专业管理国家民生类基金为主的基金管理人,致力于通过市场化运作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探索可持续的产业扶贫模式。
      3.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注册资本9亿元。集团依托所属科研院所,推进科研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构建电器电子、建筑设计、特种材料应用、机械制造、科技服务等产业板块。集团全资子公司14家,参股企业5家,资产规模38.06亿元。
      二、基金概况
      (一)基金名称
      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基金发起人
      安康市人民政府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益)
      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控)
      (三)注册地
      安康高新区(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基金管理人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基金出资
      1.基金规模。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首期2亿元人民币;适时发起二期募资。
      2.出资规模及出资主体。首期基金规模为2亿元,其中:安康市出资1亿元、国投创益及其管理的央企扶贫基金共同出资6000万元、陕西科控出资4000万元。安康市的出资构成为:市政府科技创新资金3000万元、安康高新区5500万元、旬阳县政府1000万元、白河县政府500万元,分别由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和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旬阳县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旬阳县政府,白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白河县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我市出资部分统一由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持。首期基金出资到位后,可申请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增资以扩大规模。
      3.出资缴付。基金合伙人(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创益及其管理的央企扶贫基金、陕西科控)按照普通合伙人(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送的出资缴付通知书一次实缴到位。
      (六)基金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6年(自基金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采取2+3+1模式。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3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延长期,延长期不超过1年。
      (七)基金投向
      投向安康市及所辖县区的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带动就业及经济发展能力强的企业或项目。
      (八)投资范围
      1.符合安康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拟落户安康或在安康已有布局,与国投创益、陕西科控投资方向相关的企业或项目。
      3.以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为依托,在原料采购、加工领域具有天然优势的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生态农业等产业领域的企业。
      4.基金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向安康市及所辖区县。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出资县(区)项目。
      5.优先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带动力强、脱贫效果好的项目。
      三、基金运营方案
      (一)基金治理结构
      1.基金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退出及其他日常事务。
      2.投资决策委员会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本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决会委员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安康市委派2名(安康市科学技术局1名、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名),国投创益委派2名,陕西科控委派1名。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负责决策基金重大事项,确定投资方向、投资项目和投资方式、审查批准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控制、投资退出机制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投创益委派,主任委员没有一票否决权。投决会决策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须由全体投决会委员中至少4票同意方可通过。
      (二)基金管理模式
      国投创益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退出及其他日常事务等。执行事务合伙人需按照《安康贫困地区(科技)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违反基金设立方案有关投资地域、投资方向、投资目标、投资方式、投资决策等事宜的规定。
      1.投资策略
      (1)科学投资分析,系统风险评判。
      (2)构建开放投资平台,整合社会资源。
      (3)优化投资组合,关注行业和县域分布,实施阶段化投资。
      (4)引进龙头企业和培育当地龙头企业相结合。
      (5)重点关注传统行业中具有稳定增长特质的优秀企业,兼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的企业,
      (6)开展组合投资。积极寻找以IPO项目、定增项目等证券化项目;重点投资与央企、省属国企、大型民营企业合作的稳定收益的项目;稳妥开展单体中小项目的投资。
      (7)发挥管理人优势,引导国投创益管理的其他基金已投龙头企业,结合当地特色资源开展投资。
      (8)发挥协同优势,与国投创益管理的其他基金开展并行投资。
      2.投资业务流程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循以下程序从事投资业务:项目筛选、初步调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谈判、项目决策、项目执行、投资后管理、投资退出。
      3.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
      (1)投资方式
      直接股权投资和可转债投资。
      (2)退出方式
      上市退出。
    ‚  股权转让退出。
    ƒ  已投资企业大股东回购退出。
      ④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或担保方偿还未转股的债权。
      4.基金托管
      为保证资金安全,委托陕西境内具有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优先考虑对基金投放企业给予金融政策支持的银行,其基本服务内容和主要职责为:
      (1)安全保管基金资金。
      (2)确保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3)确认与执行基金所下达的资金管理运营指令,核对本基金投资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4)记录资金划拨情况,保存基金的资金用途说明。
      (5)定期向本基金出具监督报告,以及基金委托及约定的其他职责。
      托管银行还应有能力向基金提供的增值服务有:资金募集、项目信息筛选、投资联动、项目退出等。
      基金管理人的各项具体监管职责及监管业务操作的具体事宜由合伙企业与托管人在《资金托管协议》中约定。托管人对项目投资及企业的选择标准不作实质性判断;托管人对基金的监管并非对基金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托管人不承担基金的投资风险。
      5.管理人收入
      基金存续期内,合伙企业按除国投创益出资外的基金规模1%/年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6.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股票出售所得等。
      合伙企业取得项目投资的可分配收入按如下原则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按投资项目退出进行收益分配。即在投资项目实现退出取得回报的前提下,对该投资项目退出获得的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分配顺序如下:
      (1)每个合伙人(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创益及其管理的央企扶贫基金、陕西科控)对该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
      (2)如分配后有剩余,则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实缴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直到每个合伙人实现4%的年化收益率。
      (3)如依据前述进行分配后有剩余,则将其中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剩余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截止分配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7.风险防范机制
      为保障基金出资人的利益和资金安全,基金管理人设立实施相关风险防范机制,具体如下:
      (1)风险预防机制:基金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收益分配原则,优先保证出资人的利益。
      (2)对于基金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第三方托管,聘请具备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资质和能力的商业银行独立托管。
      (3)投资合规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内部审查流程、履行合规及风险控制制度,所有决策项目均应通过合规审查。聘请审计机构每年对基金财务及业绩进行审核,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
      (4)信息披露机制: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向所有合伙人提交“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基金资产情况报告”。
      (5)基金管理人向所有合伙人按年度提交“投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2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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