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是什么?
知识标题: | 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是什么? | ||
知识内容: | 1995年4月5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陕西省计划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粮食局《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调发[1995]60号)规定:非国有单位接收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保留国家职工身份。其档案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整档案工资、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定等手续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由所在 单位确定工资待遇,但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同类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话务中心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上一篇:个人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09-01 ]
下一篇:【疫情】春节期间聚会还能不能参加[ 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