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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公交车投诉不受理标准及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

    知识标题: 安康市公交车投诉不受理标准及乘客应当遵守的规定
    知识内容: 投诉公交车不受理标准:

    1、需乘客本人投诉,遇匿名投诉或拿别人电话投诉的可告知不予受理;
    2、提供准确公交线路及车号,线路及车号不得有误,无法提供准确线路和车号的不予受理;
    3、提供准确的乘车时间段,若无法提供准确乘车时间的不予受理;
    4、投诉时间需在48小时以内,若超出投诉时间可告知不予受理。

    公交车乘客应当遵守得规定:

    1、乘客应当遵守乘车规则,文明乘车,不得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或场站内饮酒、吸烟、乞讨或者乱扔废弃物;
    2、符合优惠乘车条件的乘客,应当按规定出示有效乘车凭证,不能出示的,公交企业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其按照普通乘客支付车费;
    3、不得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
    4、不得妨碍驾驶员的正常驾驶;
    5、不得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按钮、开关装置,不得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6、不得妨碍乘客正常上下车;
    7、不得有其他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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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