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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城区公交车运营行为投诉细则

    知识标题: 安康市城区公交车运营行为投诉细则
    知识内容: 1、不按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营、停靠;

    2、不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不执行有关优惠乘车规定的;

    3、不按规定播报线路名称、走向、停靠站及提示安全注意事项的;

    4、无法提供车票凭证或者车票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5、不履行相关服务标准,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恶劣的;

    6、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乘客受到伤害的;

    7、车容车貌不整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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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