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农贸市场篇)
知识标题: | 【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农贸市场篇) | ||
知识内容: |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农贸市场篇) 一、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感染者表现从感冒到重症疾病不等,如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新型冠状病毒是以前从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比如此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临床表现 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三、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 新型冠状病毒可能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飞沫传播: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在呼气、喷嚏或咳嗽时,病毒经口鼻排出,易感者吸入后可引起感染。 接触传播:易感者直接或间接接触携带病毒的分泌物、血液、体液或排泄物时,有可能造成感染。 四、农贸市场防控措施 (一)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尤其是活禽畜类相关场所,垃圾、粪便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活禽经营市场应当实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以及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保持工作环境中空气流通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增加通风换气的次数,每次至少10分钟,或使用抽气扇保持空气流通。 (三)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禽畜时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不自行处理病、死禽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发现病、死禽畜要及时向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理病、死禽畜。如果发现有禽畜类大量生病或死亡等异常情况,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四)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尽量避免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接触 野生动物所携带的病原体数量远高于人工养殖的可食用动物。许多疾病的病原体就在对野生动物的猎捕、运输、饲养、宰杀、贮存、加工和食用中扩散、传播。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话务中心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上一篇:【疫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纳入了乙类传染病,为什么要…[ 09-01 ]
下一篇: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后如何办理调动手续?[ 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