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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儿的申报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孤儿生活费发放方式及标准是什么?(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标题: 孤儿的申报条件有哪些?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孤儿生活费发放方式及标准是什么?(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内容: 一、申报条件:具有本县籍常住户口,父母双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失踪的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失踪证明)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下列情况除外:1、继承的遗产较为丰厚,且遗产已被抚养人或亲属占有使用的;2、属于领养、收养的孤儿;3、法院、公安机关未能出具死亡或失踪证明的。 三、提供资料:1、书面申请;2、填写《儿童信息登记审核表》;3、孤儿、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5、与监护人签订的监护协议。 上述资料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村(居)委会核查、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方式:孤儿生活费发放采取银行转账支付,每季度发放一次。 标准:散养孤儿800元/月·人,集中供养100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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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