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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标题: | 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 ||
知识内容: | 答: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书面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镇人民政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书》,并且如实提供所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相应项目的除外):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疾病、残疾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应当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紫阳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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