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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农民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
知识标题: | 国家征用农民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 | ||
知识内容: |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紫阳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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