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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措施有哪些规定?(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标题: |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规定?(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 ||
知识内容: | 小额贷款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反担保: ⑴以抵(质)押品作为反担保。包括: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械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品价值的70%,质押物价值的90%; ⑵以第三人作为反担保。其对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经营良好、收入稳定和各类企业业主、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户籍在本地的中、省、市驻紫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反担保人担保笔数不得超过3笔,总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 ⑶以“多户联保”的形式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⑷以担保公司(有担保资质)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紫阳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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