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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费标准

    知识标题: 国家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费标准
    知识内容: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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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