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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户应具备哪些条件?(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标题: | 立户应具备哪些条件?(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 ||
知识内容: | 答:(1)因迁居、工作调动迁入和移入的,需持我辖区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发票、租赁合同)经管辖责任区民警核实街巷门牌号后方可立户;(2)本辖区内户口因重新购房建房、租房另住需所内移居(分户、拆户)的,只需持新立户户主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发票、租赁合同)经管辖责任区民警核实街巷门牌号后方可另立户头;(3)工作要求:a.杜绝人为的空挂户的形成(无实际居住地);b.16周岁以下不得立户;c.禁止迁移不符合户口逻辑关系的户口。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紫阳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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