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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收费证》后,如何管理收费工作?(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标题: 取消《收费证》后,如何管理收费工作?(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内容: 答:根据全国统一规定,我省自2015年元月起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自2016年1月起全省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同步建立如下管理方式:(1)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单位名单和变动情况,及时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并在其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向其缴纳费用。各收费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情况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报表。(2)建立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逐步推进相关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3)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财政、物价部门定期编制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并动态调整,便于社会监督;各收费单位应当在门户网站并在固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优惠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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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