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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带哪些资料?(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标题: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带哪些资料?(紫阳县民政中心提供)
    知识内容: 答:办理《登记证》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 (2)彩色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高中以及高中以上学历);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6)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失业人员提供无业证明;(8)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方可申办证书,申办时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以上资料由各镇社保站、城关镇各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审核以后,复印件加盖“复印属实”确认公章,指导其本人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一份,并签署初审意见后登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系统电子模版》一并交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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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