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知识标题: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知识内容: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法定监护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不得请人代理、代替;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就家庭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及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浏览次数: 来       源: 紫阳县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