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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 ,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和电话。
知识标题: |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 ,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和电话。 | ||
知识内容: | 1、承办科室: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5号国土资源窗口 2、咨询电话:0915-6323089 3、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根据评估,缴纳土地划拨价款。 5、所需手续:1、用地单位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身份证; 用地单位或个人提供 原件(1) 2、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或核准批复; 发改局出具 复印件(1) 3、用地预审文件; 国土部门地籍规划股出具 原件(1)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洪涝灾害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环保部门出具 原件(1)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总平面图,用地规划条件; 城建部门出具 复印件(1) 6、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宗地图、分类面积汇总表); 有测绘资质机构出具 原件(1) 7、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供省政府农转征批准文件和征地协议书;存量建设用地的提供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县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及相关资料; 用地单位或个人提供 原件(1) 8、其他资料。 用地单位或个人提供 原件(1) 6、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申请资料——办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报主办股室审核,拟定供地方案——供地方案报局务会审查——审查同意的,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审批——予以批准的,印发供地批复,送达申请人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石泉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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