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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首次登记
知识标题: | 商品房首次登记 | ||
知识内容: | 依法取得商品房需进行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公司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法人证书,委托经办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房屋等建筑物符合规划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准建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或减免凭证; 8、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测绘报告等权籍调查成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汉阴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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