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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以及公益事业建设使用的除基本农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或者以联营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0.5公顷以上的,应由哪级部门申请?
知识标题: | 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以及公益事业建设使用的除基本农田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或者以联营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地0.5公顷以上的,应由哪级部门申请? | ||
知识内容: | 0915-5279100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汉阴县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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