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知识标题: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
知识内容: | 1、承办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管理股 2、咨询电话:0915-3356640 3、办理时限: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所需手续:个人申请、《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表》、计划生育手术记录、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治疗记录、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报告单等材料,近半年的检查治疗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二份)、户口簿、身份证及特殊情况证明。 6、办理程序: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核准---发照.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汉滨区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
上一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审批[ 09-01 ]
下一篇:区境内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