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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
知识标题: | 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 | ||
知识内容: | 1、承办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管理股 2、咨询电话:0915-3356640 3、办理时限: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所需手续:个人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2在市级以上两家医院的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其中一家是近半年的检查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二份)、夫妻双方与子女近期二寸合影照四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特殊情况证明 6、办理程序: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核准---发照. | ||
浏览次数: | 来 源: | 汉滨区 | |
创建时间: | 2020-09-01 | 更新时间: | 202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