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 正文内容

    新农合区外就医报销

    知识标题: 新农合区外就医报销
    知识内容: 1、申报条件:①本区外就医参合农民;②在区外就医的非“直通车”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 2、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收费标准:不收费 4、所需手续:①患者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原件(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各1份;②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原件1份;③患者发票原件(发票联或收据联,需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1份;④市内二级以上医院转诊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1份;⑤患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患者合疗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患者参合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⑨患者在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原件1份;⑩意外伤害需提供:《陕西省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保(新农合)报销申请表》原件1份;住院分娩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办理程序: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初审—复审—支付。
    浏览次数: 来       源: 汉滨区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