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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设立审查

    知识标题: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设立审查
    知识内容: 1、承办科室:产业股 2、咨询电话:3212650 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不收费 5、所需手续:申请书;(原件1份、复印件0份) 活动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意向书;(原件0份、复印件1份) 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及每年收入支出的估算情况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固定住址和联系方式;(原件0份、复印件1份) 章程草案;(原件0份、复印件1份) 主要业务人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原件0份、复印件1份) 与开展业务活动相关的设备、器材和其他设施清单。(原件1份、复印件0份) 6、窗口受理→后台审核→部门领导审批→窗口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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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时间: 2020-09-01 更新时间: 2020-09-01